昨天下午到榮總探望還在住院的姑婆
回家時坐往新店的捷運到台北車站 然後再轉往龍山寺
最後坐公車回家
就在台北車站準備轉車到龍山寺時
在月台看到一隻大狗
心裡還在想 狗狗怎麼可以進到捷運站裡
看到他的主人 就了解了
沒錯 他是位盲人朋友

還在思考他等會兒要怎麼上捷運
往板橋的車子來了
看得出來他想要做這台車 但是他站的方向剛好相反了
(他面向市政府的方向)
就在我還再想上面的問題時
一位大伯走了過去 問他要去哪裡 還帶他上車
突然 好丟臉阿 ><

總是會批評別人 對待這些殘障朋友不夠友善
自己呢?
還不是淪為在一旁觀看的人們
如果當時沒有那位大伯 他上不上的了車?
當然 我們的協助不見得是對他有益的
但連行動都沒有 還能談什麼呢?
不就只是給自己一個不去幫他們 確自以為這樣就沒有罪惡感的台階下罷了
就像坐公車時 自以為坐在裡面 因為不好讓位所以就可以不用讓位一樣
這算哪門子的邏輯阿 但之前的我竟然覺得如此的理所當然

我還是會照著我的步調生活
覺得該讓位就讓位 如果不想讓位就裝睡
覺得應該上前幫忙就幫忙 應該當個視而不見的路人就是路人甲
但不會再給自己這種冠冕堂皇 卻一點邏輯都沒有的理由來搪塞自己的行為
因為 我是只是個凡人 我沒有必要當一個聖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昌小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